【河南省政府网】用好“首发经济”流量密码,河南发文塑造消费新“夜”态
天黑请消费,越“夜”越精彩。步行街、风景区、商业圈,点亮一座座不夜城。夜经济,如何既有夜色,又有特色?前来消费的人,不仅做过客,也做留客?
9月1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进首发经济”“打造夜经济顶流品牌”“支持夜经济集聚区发展”等措施,打造消费新“夜”态,塑造消费新引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夜间消费需求。
支持丨鼓励各地发展夜经济集聚区
9月16日晚,经过综合提升改造的洛阳市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小街段)正式开街。
作为西工地文商旅步行街的重要节点区域,西工小街改造提升工程打通了中央百货至中州万达广场,使得街区长度由原来的300米增加至1200米,区域商业面积增加至40万平方米,商户达到800余家。
西工小街四期特色步行街。(大河网资料图)
在当天的活动中,西工小街“省级夜经济集聚区”正式揭牌。这条承载着洛阳人传统技艺和年轻消费群体新期待的小街,成为洛阳发展夜经济的又一个标杆。
“夜经济已成为创新业态、培育市场、助力就业、扩大消费的新引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我省将支持夜经济集聚区发展。鼓励各地挖掘夜间消费潜能,推动餐饮、商贸、文娱、旅游、体育等消费业态集聚集约发展,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效益显著、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经济集聚区。
同时,继续开展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支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改造升级。
创新丨大力推进首发经济
发展夜经济,不单单是吃吃喝喝,还应有更多的消费业态。
《指导意见》提出,促进夜经济业态模式创新。创意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进首发经济,持续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提升个性化、差异化产品服务。鼓励发展夜间文旅演艺、24小时书店、深夜食堂、特色夜市、夜间健身等新兴业态。
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首发经济就已经公开亮相,《决定》指出,“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
鹤壁浚县古城。(大河网资料图)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说,首发经济是企业发布新产品,推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技术,开设首店等经济活动的一个总称。首发经济契合了当今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的消费趋势,已经成为一座城市和商圈的流量制造器。《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进首发经济,将引燃各地的消费热力,从而释放服务消费的潜力。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促进文化与旅游、商业、体育、科技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开展夜间主题音乐节、戏剧表演、艺术展览、体育赛事等跨界活动。加快消费场所智能终端设施建设,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拓展夜间直播消费、“云消费”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补。
提质丨打造夜经济顶流品牌
发展夜经济蜂拥而上,但相互之间相似度过高,千街一面的布局和设计也让消费体验感大为降低。宋向清说,同质化严重,将大为削弱对外传播力度。各地应推进差异化发展战略,深入挖掘当地的文化内涵,汇聚当地的特色美食,打造独具一格的夜间经济品牌。
夜幕下的许昌曹魏古城。(大河网资料图)
为此,《指导意见》也提出,鼓励各地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哔哩哔哩、小红书等用户黏性高、互动性强的新媒体平台,加强夜经济地标区域、优质产品、特色活动、网红店铺等信息宣推,着力培育地域特色鲜明的夜经济品牌。
持续提升“梦里隋唐·尽在洛邑”“烟火沸腾·浚县古城”“醉美夜郑州”“古都夜八点·相约洛阳城”“夜开封·欢乐宋”“点亮灯火·夜享莲城”“漯河河上街景区·夜生活新地标”等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打造夜经济顶流品牌,构建层次多、形象美、品质高、引力强、效益好的“豫夜豫美”“豫品豫好”夜经济品牌系列。
管理丨允许车辆在周边指定道路临时停车
夜市热闹,但停车是老大难问题;买到不合格食品,却遭遇维权难……发展夜经济,软环境好不好,关系着消费者的切身感受和利益。
根据《指导意见》,我省将优化夜经济发展环境。完善重点区域交通、灯光、停车、环卫、治安、应急等夜间经营保障。加强客流量较大的夜间市场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的情况下,允许车辆在周边指定道路临时停车。鼓励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消费体验评价。
引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探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快速处理消费纠纷。把消费环境建设作为夜经济集聚区认定的重要条件,凡是消费环境不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的,不予认定。
布局丨未供应储备土地,可优先临时用作特色夜市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我省将健全夜经济发展促进机制。把支持夜经济发展纳入各地政策支持体系,支持短期内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储备土地,优先临时用作惠及周边群众生活的停车场、特色夜市、办公生活区等。
“为了激发市场活力,还要减轻商户端和消费端压力。”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统计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杨玉雪建议说,制定针对性强的夜市和地摊经济扶持政策,如税收优惠、租金补贴等,降低经营成本和准入门槛,提高商户盈利能力。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税费减免以及本地区资金补贴政策,激发夜经济发展活力。(刘瑞朝 李连凡)
原文链接:http://m.henan.gov.cn/2024/09-23/3066202.html